培训机构有哪些「陷入“寒冬”或拥抱“新春”?减负令后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升级转型」陷入“寒冬”或拥抱“新春”?减负令后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升级转型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题:陷入“寒冬”或拥抱“新春”?减负令后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升级转型

新华社记者 胡浩

自今年年初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减负令”,要求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以来,各地纷纷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而言,这一“史上最严”的专项治理意味着什么?如何迎接机遇挑战,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日前召开的第七届中国教育培训发展大会上,校外培训机构的升级转型成为热议话题。

正观念:划定“红线”是为了更好发展

近年来,我国校外培训市场发展迅速,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小学生对学习的补充性需求。然而,一些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

针对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超纲教学、应试倾向,学校以及学校非零起点教学,教师课堂不讲课后讲等6类问题,教育部等四部门分三个阶段作出为期一年半的专项治理部署。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校外培训行业的声誉,干扰了正常教学秩序,加重孩子们和家庭负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张强表示,对于这一专项治理,绝大多数校外培训教育机构衷心拥护,并且愿意通过签署自律公约的形式,向全社会做出承诺,维护受教育者和家庭的权益。

“开展专项治理,不是针对合法的、符合教育规律、符合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培训行为,而是针对存在问题的,比如过度强化应试,进而增加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等行为。”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综合处处长陈东升指出,“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我们坚决鼓励其发展、支持其发展”。

辨方向: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

“在新形势下,明确教育培训发展的方向,明确教育培训的着力点,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是培训学校的生命线。”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王佐书说。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方向和定位,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明确提出,要让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者”,而不是教育秩序的“干扰者”。

学校教育不可能包打天下,校外教育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及合法性。事实上,在世界多数国家,被称为“影子教育”的校外培训都发挥着积极作用,是为公众提供个性化、多样化教育服务的有效方式。

“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学生的兴趣方面、培训学生的特长方面、发展学生素质教育等方面应当开创一片更好的天地,为培养出更优秀的人才做出贡献。”王佐书认为,校外培训学校的发展应当有利于提高人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幸福家庭,有利于培养各级各类各种各样的人才,有利于为国家的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做好服务。

谋未来:在规范创新中迈向高质量发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对校外教育培训需求强烈,这正是校外培训市场蓬勃发展的土壤所在。

“作为政策起草者、法律制定者要认识到教育培训机构、教育培训产业的正向价值。”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认为,校外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创新、质量和诚信求发展。要以优质的课程和服务为核心竞争力,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这是教育培训机构的核心竞争力所在,是立身之本。”

“帮助孩子成长,这就是我们要干的事情。”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长俞敏洪说,要真正用心考虑科技在教育中的应用和教育颠覆变革作用,借助科技手段智能化运营教育体系,提供优质的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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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指导价,各地陆续出台,废话不说,直接看文件。


第一名,上海市松江区



按照这个说法,和此前传闻基本一致,大部分机构都是在10人左右中型班,收费50元。但是10人以下,尤其一对一70元左右,按照上浮10%,也超不过100。


这个估计大部分一对一的机构光给老师的课时费都不止了。


感觉,一对一要卒!


第二名,浙江省金华市,双减的排头兵城市,浙江试点城市。具体文件如下:

关于金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有关情况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全市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78号)等要求,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具体可参照《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指引(试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教育厅制定;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其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局制定。

二、收费标准
1.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为:


班型

课程时长

基准价

浮动幅度

10人以下


45分钟

50元/课时人次

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

10-35人

40元/课时人次

35人以上

30元/课时人次

2.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其中: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3.此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限1年。

三、收费监管
1.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金华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学费监管的通知》和《关于金华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及风险预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预收学费监管工作。切实将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通过网站、收费场所、“金信培”、公开媒体等途径提前向社会公开;并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3.督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做好各类培训收费信息公示。制定发布培训价格行为规范,广泛实施提醒告诫,督导校外培训机构强化价格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巡查,及时查处学科类培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明码标价以及非学科类培训不明码标价、价外加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执行。

五、其它事项

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作为地级市,10人以下50元。

大家可以类比了。


其他城市,我听说的,长沙大概也是50元左右,比较搞笑的是见到有条留言说自己的县城的培训机构,一个课时30人的班级之前收费是20元左右,现在如果指导价是30的话,简直拍手欢迎。


这个,反正几家欢喜几家愁吧!大家觉得如何?

觉得还能继续做下去的,就点赞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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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近期,烟台高新区马山街道滨河社区联合“双报到”单位烟台职业学院开展电脑知识培训,由烟台职业学院信息工程系老师为大家讲解word文档的使用技巧和操作办法,加强辖区物业工作人员和居民计算机办公操作能力和网络基础知识水平,提高网络办公效率。

课上,老师耐心细致地为大家讲解操作理论,并进行手把手的示范,大家认真听讲、仔细记笔记、积极咨询问题,场面非常热闹。

大家课后表示,所学内容与实际生活、工作紧密相关,受益匪浅,尤其是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不会出现两代人之间的代沟,希望社区能够多多组织此类学习培训,和孩子共同成长进步。

供稿人:陈晨

责编:李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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